- 概述
-
上睑下垂是多种原因引起的提上睑肌和苗勒氏肌功能不全或丧失,而使睑裂变窄的一种异常状态。上睑下垂临床上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种。先天性为提上睑肌残缺或神经核发育不全所致,生后即有,多为双侧性,有遗传因素,多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后天性根据病因不同又分为神经麻痹性、肌原性、机械性及外伤性上睑下垂四种。睑下垂患者轻者可遮盖部分瞳孔,重者睑裂消失,不仅有碍美观且影响视力,先天性者还可致弱视。为了克服视力障碍,患者须紧缩额肌,皱额耸肩以提高上睑位置,严重者需仰头甚至用手指抚起上睑方能视物。
- 临床表现
-
病人双眼平视前方时上睑不能充分提起,睑缘掩盖瞳孔的部分或全部,嘱睁大双眼时,出现抬额扬眉,仰头而视。
- 诊断依据
-
1.先天性睑下垂:生后即有,多为双侧,可伴有其他先天异常。 2.麻痹性睑下垂:为动眼神经麻痹所致,多为单眼,常合并动眼神经支配的其他眼肌麻痹。 3.交感性睑下垂:为苗勒氏肌的功能障碍或因颈交感神经受损所致。 4.肌原性睑下垂:多见于重症肌无力,常有全身随意肌容易疲劳的现象,但有仅表现在眼外肌者,新斯的明试验阳性。 5.机械性睑下垂:由眼本身的病变、如眼睑肿瘤、严重沙眼等所致。 6.外伤性睑下垂:有外伤史。
- 治疗原则
-
1.先天性睑下垂手术治疗为主。 2.后天性睑下垂首先治疗病因,一般半年到一年睑下垂不能恢复者可考虑手术矫正。 其中,上睑下垂少于2mm者,可做相应宽度的睑板条切除来纠正;下垂在3-4mm者可做提上睑肌缩短术来纠正;下垂超过4mm时可用上睑悬吊来纠正。
- 用药原则
-
1.术后一般选用“A+B”。 2.非手术一般根据病因而具体用药。
- 上睑下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