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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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热惊厥是指小儿在呼吸道感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早期,体温升高>=39℃时发生的惊厥,并排除颅内感染及其它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疾病。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生的全身或局部肌群的强直性或阵挛性抽搐,双眼球凝视、斜视、发直或上翻,伴意识丧失。 高热惊厥分为单纯性高热惊厥和复杂性高热惊厥两种。各年龄期(除新生儿期)小儿均可发生,以6个月至4岁多见,单纯性高热惊厥预后良好,复杂性高热惊厥预后则较差。
- 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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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病年龄多为6个月至4岁,亦可〈6个月或〉4岁。 2.发热初期(24小时内,个别〈48小时),体温升至>=39℃时,突然发生的惊厥。 3.惊厥为全身性对称或部分性不对称发作,双眼球凝视、斜视、发直或上翻,伴意识丧失。 4.惊厥持续约数10秒钟至数分钟,个别呈惊厥持续状态(惊厥发作〉30分钟)。 5.惊厥过后意识恢复快,无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6.脑电图多于惊厥后2周恢复正常。 7.可有遗传因素。
- 诊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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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病年龄多为6个月至4岁,亦可〈6个月或〉4岁。 2.惊厥发生于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早期,体温升高至>=39℃时。 3.惊厥持续约10秒钟至数分钟,极少超过10分钟,多发作1次。 4.惊厥为全身性对称发作(幼婴儿可不对称),发作时意识丧失,过后意识恢复快,无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5.脑电图于惊厥2周后恢复正常。 6.预后良好。 7.既往有高热惊厥史,如条件不完全符合前述6条依据,而又能排除引起惊厥的其他疾病,可诊断为复杂性高热惊厥。
- 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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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惊厥。 2.降温。 3.病因治疗。 4.预防惊厥复发。
- 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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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选安定静注,控制惊厥后用苯巴比妥钠或其他药物以巩固和维持疗效。安定有抑制呼吸、心跳及降低血压的副作用,故应准备心肺复苏措施。 2.异戊巴比妥钠或硫喷妥钠在以上止惊药物无效才时使用,硫喷妥钠可引起喉痉挛,使用时勿搬动头部以防喉痉挛的发生,一旦发生喉痉挛应即将头后仰,托起下颌,防舌根后坠,并肌注阿托品解痉。 3.惊厥呈持续状态而出现颅内高压时,应采用20%甘露醇、速尿等降颅压措施。 4.高热者多行物理降温或/及药物降温。 5.对不同病因的惊厥给予相应的病因治疗。
- 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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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纯性高热惊厥检查“A”。 2.复杂性高热惊厥检查“A、B”或“C”的一项或多项。
- 疗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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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愈:惊厥停止,体温下降。
- 专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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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热惊厥是小儿时期常见的急症,惊厥反复发作或惊厥持续时间过长,可引起缺氧性(惊厥性)脑损伤。预防本病的关键是增强小儿抵抗力,避免患上呼吸道感染(感冒)或其他感染疾病,一经发生上述疾病,应立即口服退热药及就医,以防高热惊厥的发生。一旦发生高热惊厥,不要惊慌失措,千万不能用手挖咽喉或“艾火烧皮肤”,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将患儿平卧床上或台上,防止患儿抽搐时跌下摔伤,头应侧位,在上下磨牙之间放牙垫以防舌咬伤,解松领口、裤带,用冰袋或湿毛巾置于额、颈、腋窝及大腿根部降温,指压人中、合谷、内关等穴位止惊,并速送医院就医。 若单纯性高热惊厥反复发作或发生复杂性高热惊厥则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癫痫药物(如鲁米那或丙戊酸钠)数年,以预防惊厥复发导致脑的进一步损伤,经上述处理预后应是良好的。
- 高热惊厥